[新聞事件]主題:建筑裝飾 發布者: 于先生
09/25/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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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成小產權房交易“庇護所”
“我先和你說好了啊,這小區已經上了市國土局的列單了,確實有風險;但我們是正規中介,你到建委網站上都查得到。”中介業務員從電話中傳出來的口氣,不容置疑。
近日,市國土局網站宣布了79個“小產權”項目列單。記者調查發現,在很多已經建成的小產權房小區,已經有“業角”開始銷售二手房。而導致二手“黑市”交易行為的,卻是一些非法、甚至正規中介。
而歸根究底,讓中介參與其中并樂此不疲的,是每交易一次小產權房能夠拿到的數萬元“過戶費”,但因此卻會將更多購房人置于財產損失的風險之中。
不能過戶卻收“過戶費”
拿著國土局發布的“警示列單”,記者對其中的79個項目一一進行了搜索。在這些項目中,有將近30個能查詢到正在出倉二手房;其中又有過半數的項目由二手房中介代理。
“我們是正規中介,從建委、工商甚至經紀人協會網站上都能查到我們公司的名字。”一名房產中介說。這家二手房中介代理了房山區數個小產權的項目,并聲稱或多或少,都要收“過戶費”。
記者又撥打了竇店鎮于莊村東沁馥園小區中介的電話。這個小區中包括了大產權和小產權兩種房屋,其中大產權、售價為70萬元的房屋,只需要繳納1.5萬元的中介費,相當于2.1%;而小產權的房屋,得繳滿2.2%的中介費,還要繳納每平方米1000元的“過戶費”。
按照房地產交易的規定,若是大產權建筑要辦理過戶,自然會有“過戶費”,其中包括交易稅費,包括營業稅、個人所德禾兌、契稅、測繪費、登記費等費用,或許還包括公證費以及制作證件的成本費用等。但小產權房屋根本不存在“過戶”的問題。
“過戶費是開發商要的。”鑫聯萬家中介的姜姓業務員說。在他的報價中,一套位于昌平區的小產權房價格為38萬元,中介費為1萬元,另外購房人還要支付3萬元的“過戶費”。
“過戶費”利益黑洞可觀
“小產權房過戶費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桿,中介更容易有賺頭,也更偏好推薦小產權房。”一名二手房中介業內人士說。
根據網上信息,記者聯系了昌平區同一小產權房的一名房主。據這位房主稱,如果直接從他手中購買,找開發商更換合同只要5000元的手續費。
隨后,記者又聯系上了一名“開發商”負責人,這位人士說,只要房主和開發商打了招呼,“過戶”不需要收取任何費用。
記者聯系了房山區周口店鎮新街村南住宅區、流村鎮瓦窯村山作庭院等“警示列單”上的小產權項目后發現,幾乎所有的二手房中介都以“過戶費”為名義向小產權二手房購房人收錢,但相比較而言,“開發商”真正收取的“過戶費”比中介報價低。在這一高一低之間,出現了二手房中介的盈利黑洞。
“賣一套正規二手房,中介費也不會高過2.5%;正規二手房的過戶費都過不了門店的手;反正小產權二手房過戶費沒個譜兒,收多收少,那還不是開發商和中介一句話的事兒。”這名業內人士說,部分“過戶費”將以提成的名義進入門店經理、業務員的口袋中,而對于一些結盟的中介門店,這部分就是純利潤。
購房人存巨大風險隱患
“這些小產權房都已經上了警示列單,已經說要進行處理;但正規中介推銷小產權房這種非法產品,屬于對購房人的資產不負責任,也有攪亂市場的嫌疑。”北京房地產協會秘書長陳志說。
中介追求利潤的結果,卻是將購房人置于財產損失的風險之中。
在記者調查的“小產權”項目中,僅有房山周口店鎮南韓繼村西住宅樓、通州張家灣鎮何各莊村月亮灣曉鎮兩個項目的中介表示“有風險,建議別買”,其余的二手房項目還在繼續銷售,城市空間中介甚至主動向記者推銷起小產權房來。
而等到購房人心動的時候,一些小產權中介門店會要求收房人簽訂一份 “見證合同”。
據鏈家地產法務部相關負責人解釋,見證合同只是“見證”,證明買賣雙方意見一致,但房屋如果沒有房產證,在法律上就相當于沒有合法產權。而按照一般慣例,二手房中介應當與售房人、購房人簽訂居間合同,中介應在其中承擔法律責任。
而這份“見證合同”,會將二手中介本身承擔的責任推卸得一干二凈。也就是說,即使業角購買小產權房上當了,今后遇到的任何損失,都和僅僅“見證”了交易的二手房中介無關。
“二手房中介追逐利潤也不能誤導購房人,甚至攪亂二手房市場。對于明知故犯的企業,應予以降級處理;對于參與的業務員可按照攪亂市場行為判斷,給予相應處罰。”陳志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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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 2012-09-25 12:27:50